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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
淮南: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一、淮南市谢家集区青少年宫主任金丽丽公款旅游、会计杨智勇私车公养等问题。2013年3月,金丽丽等人借到江苏省镇江市青少年宫考察学习之机,到扬州游玩,并违规报销游玩费用。2013年至2014年,经金丽丽审批,杨智勇等人多次报销私家车维修费、燃油费共计6500余元。2013年至2015年,经金丽丽审批,杨智勇多次违规报销差旅费等费用共计5100余元。金丽丽、杨智勇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。2021年2月,金丽丽、杨智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规报销的费用已退缴。
二、淮南市潘集区实验小学校长王中海违规送礼金问题。2015年至2018年,王中海在任潘集区芦集中心小学校长和实验小学校长期间,为了与潘集区教育局原局长潘某某维持好关系,争取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和关照,在中秋节、春节等传统节日,向潘某某多次赠送礼金共计1.9万元。2021年2月,王中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潘某某因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,已另案处理。(淮南市纪委监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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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安徽纪检监察网
责编 | 丁力 编辑 | 袁玉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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